
根據法案內容,一旦青少年因霸凌行為被定罪,若已有駕照,法院可命令田納西州安全部門吊銷其駕照最長達一年;若尚未取得駕照,則可禁止其領照。雖然此措施看似嚴厲,但對於初犯者而言,法規提供了一個中間方案:申請「限制駕照」。該駕照僅允許駕駛者通勤於工作場所、學校以及宗教場所之間。申請人需年滿特定年齡、繳交20美元申請費,並通過駕駛測驗後,由法院裁定核准。
這項設計目的在於懲罰與引導並行,使青少年不致完全失去外出交通工具,但同時亦能深刻體認到其行為的後果。議員亦已著手推動未來修法,允許限制駕照擴及心理諮商的交通需求,強調矯正與治療並重。此法案的推動者之一、州眾議員Lowell Russell表示,霸凌對受害者心理健康造成長期影響,許多暴力事件與自殺悲劇皆與霸凌有關,他對長期以來缺乏有效作為感到失望。他認為,此類非傳統懲戒方式能有效引起青少年注意,從而阻止不當行為延伸至成年階段。
Russell強調,吊銷駕照雖非最終解方,但確實是向青少年傳達行為後果的有力訊號。他也坦言,法案實施後仍需觀察其實際效果,並根據未來反應進行調整與修正。這項法案目前尚未獲得全美普遍認可,部分批評者認為以駕照作為行為矯正工具過於懲罰性,可能對某些弱勢家庭或地區造成不公平影響,但支持者則強調,這是一項用意明確、具有象徵意義的政策,目的是喚起青少年與家庭對霸凌議題的重視。
田納西州的嘗試顯示出,當傳統教育與處分手段無法有效遏止校園與社交媒體上的霸凌風氣時,政府開始尋求創新管道來落實社會責任與公民行為教育。這不只是對霸凌者的懲罰,更是一場針對社會價值與行為責任的集體對話。田納西州透過駕照管制作為青少年霸凌處罰手段,既具懲戒效果也蘊含教育意涵。未來若能整合心理輔導資源與家庭參與機制,將更有可能在懲罰與復原之間取得實質平衡,為打擊霸凌文化提供新的典範。
